依据《江苏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及奖励办法(试行)》(江大校〔2013〕356号),在教务处提供数据的基础上,对我院当评学期的前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数进入前50%,当评学期学生评教分或班级分组评教分进入前30%的本科课程进行排序,现将2021年度A级课程(比例不超过教学班总数的20%)评定结果予以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
如有疑义,请于1月10日17点前实名向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88780161,联系邮箱:mathxz@ujs.edu.cn。
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之数学科学学院综合评价结果汇总表.xlsx
数学科学学院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