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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数学科学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11-27  浏览:
 


为做好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江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江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4人(其中定向生源人数不超过­1人,普通招收人数不少于1人),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报名流程及招生方式

严格遵照《江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江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执行。

三、导师招生人数限额

每位导师招收人数原则上为1名,每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每年自主招收人数不超过1名。

四、专业基础及综合能力考核办法

(一)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申请考核办法:

1127日前由学院组织资格审核,确定考生推荐名单后报研究生院。

21211日前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专业背景评估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打分,具体标准为:获学业奖学金一等奖一次及以上加10分、二等奖一次及以上加5分;考生以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导师第一)每发表1SCI源刊论文加10分;学生参加数学建模或其他数学类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0分,获省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科研成果及工作业绩成绩累计最高达到100分止。

   推荐考生进行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核方式采用PPT汇报、答辩形式,并给出得分,成绩以百分制计,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具体考核方案(含总成绩计分办法)为:

综合面试,总分100分,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占15%、学术水平占15%、科研能力占25%、综合素质占20%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占25%

材料评估、面试权重分别为:20%80%

(二)普通招收申请考核办法:

普通招收考试应及时关注12月份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ujs.edu.cn)公布的学院剩余招生计划。

英语水平测试通过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综合考核环节指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核方式采用PPT汇报、答辩形式,成绩以百分制计。

具体考核方案(含计分办法)为:

综合面试,总分100分,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占15%、学术水平占15%、科研能力占25%、综合素质占20%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占25%

五、录取

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学院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以及导师招生人数限额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

普通招收:学院按照考核总成绩及本学院剩余计划(定向生源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录取前,学校与考生及考生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在校学籍档案由学校寄发定向单位人事部门。

六、公示和监督渠道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校研究生院和我院网站公布。我院招生咨询电话为:0511-88780161联系人:范老师

本实施细则由江苏大学数学科学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数学科学学院

                                       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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