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江大校〔2018〕10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江大教〔2023〕55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同学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6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
8878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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