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江苏大学官网
首页 新闻中心 学院概况 党建工作 师资队伍 学科建设 学生培养 科学研究 学生工作 对外交流 制度建设
学生工作
 
学工动态
组织机构
团学工作
心 灵 港
院关工委
学生风采
 
心灵港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心 灵 港 > 心理知识 > 正文
心理卫生的基本原则
 

心理卫生的基本原则如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从青年时代起,人的自我意识开始成熟起来,能够进行自我估价、自我检查与自我督促,并且也能正确评价他人的行为。


防止与克服心理冲突。主观的要求与客观的限制可能会引起强烈心理冲突或持续的心理冲突。在一定的条件下,能够造成心理疾病。人在生活、学习与工作中,不可避免地要经常发生心理矛盾,但是要控制其强度不宜过猛,持续时间不要过长。有了心理冲突要设法正确解决,不能消极对待。


参加有益的集体活动。一个人如果经常与集体隔离,不与人交往,容易养成孤独的情绪,往往心情抑郁或孤芳自赏,影响心理健康。一个人经常参加有益的集体活动,进行正常而友好的交往,可使人消除忧愁,心胸宽畅,心情振奋,精神愉快。


要有自知之明。耍了解自己的长处与短处,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与心理健康的状况。经常用心理健康的标准来衡量自己的行为,促进心理健康。办事要根据自己的智力等情况量力而行,切不可设置经过努力而无法达到的目标,否则容易受到挫折,产生心理冲突,情绪不安,影响心理健康。


此外保持健康的身体,有规律生活,去掉不良嗜好,保持乐观的情绪等都是心理卫生的原则。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76信箱
电话:0511-88780161
学院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江苏大学 数学科学学院 版权所有  您是第 3339152 位访客